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院(系)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党内有关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
(一)任职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先选拔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党性修养好、业务水平高、纪
律严格、作风严谨的干部担任组织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教
育方针,积极落实校党委、本党总支的决策部署。
2.事业心、责任感强,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组织纪律性强,具有
较强的服务意识。
3.具有履职所需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务工作
业务。
4.具有3年以上党龄,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任程序
1.二级院(系)党总支结合实际,按照任职条件,在本党总支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组织考察,形成
考察材料和组织推荐意见,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报请校党委会议研究。
3.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二、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党总支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总结新方法、新途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
法,提出加强改善的意见建议。
2.负责党总支日常工作。主要包括: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议、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政联席
会议等会务相关工作;本党总支文件的转递、管理、归档等;本党总支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和印发等。
3.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指导党支部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监督实施情况;指导
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审查发展对象,认真审阅入党材料,协助做好预备党员
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检查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4.完成本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日常管理
组织员在二级院(系)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监督主要由所在党总支负责。
1.教育培训
按照使用和培养相结合原则,对组织员做好岗前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
力。
2.工作汇报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党总支会议汇报工作,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专题汇报。
3.考核奖惩
组织员的考核由所在党总支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职
称晋升和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
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对立足岗位做出优秀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提拔重用;对于履职不力、不
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及时予以调整,对违反组织原则、不遵守党的纪律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保障激励
加强组织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和保障激励机制。按照每人
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校内绩效奖励。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