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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5    点击: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山传党发[2019]5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表彰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 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名。

       二、方法步骤

       各党总支根据《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步骤和《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山传党发[2020]11号)要求,注重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2020年上半年工作的表现,分别按照所属党支部、正式党员(不含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人员数量的15%的比例组织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从2019年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中产生。

       推荐工作于6月19日前完成,各党总支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部,具体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本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和正式党员基本情况、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一式2份,正反打印1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一式2份,正反打印1张)。推荐材料另附,要求突出工作成绩和特色,避免套话、空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

       校党委组建评选工作组,组织综合评选,形成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七一前后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做到优中选优,并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及上报工作。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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