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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党组织选举,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发布日期:2021-03-16    点击:

Part1

 

1.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可以延期或提前进行吗?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如何产生?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在选举工作中党员有哪些权利?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具备什么条件?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5.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是多少?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物,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

       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7.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是多少?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8.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9.党员代表大会的产生程序和资格由谁负责审查?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Part2

1.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是如何产生的?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2.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如何产生的?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是如何产生的?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4.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是如何产生的?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5.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可以进行补选或调动吗?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委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6.有效会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进行选举时,有选择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7. 会议由谁主持?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Part3

 

1.选举前是否需要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做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

       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2.选举监票人如何产生?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的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选举会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3.选票上候选人的姓名如何排序?

       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4.填写选票应注意哪些问题?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5.如何确认选举及选票是否有效?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和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6.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应向谁报告?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7.当选人名单如何排序?

     当选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及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8.召开但雇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需要提前多久报批?

     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9.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什么时候报批?

       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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