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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 和发展对象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点击:


各党总支: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现对我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备案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备案范围

截止2020年10月各党支部确定并报党总支审议通过的教职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2020年5月已备案的不需重复备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1.具备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已派正式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2.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团组织推荐。

3.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4.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5.党总支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

三、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已被备案登记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顺利结业,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对其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总支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2.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的,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3.没有经过发展对象备案登记的,不得参加发展对象培训,不得列为预备党员人选。

4.各党总支请于10月19日前报送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于11月15日前报送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备案表纸质版盖党总支印章交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sxcmzzb@163.com)。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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