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及时、有序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档案核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审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安排辅导员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含专升本、退伍复学等各类学生党员)的排查工作,分类登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党员具体情况。党员档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必须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材料、转正申请书等。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3.发展党员条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或入伍部队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其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对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1)写入党申请书时未满18周岁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
(3)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主要材料缺失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4)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前3个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
(5)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与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6)本人或无正当理由不接转组织关系的;
(7)存在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二、履行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对经审查拟认定具备党员身份的新生党员,以党总支为单位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山西省内转入我校的学生党员由党总支收齐党员档案,交组织部审核,在审核党员档案后由组织部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接收工作,开具校内介绍信至党总支。
山西省外转入我校的学生党员收齐党员档案、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交组织部审核,审核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录党员信息,开具校内介绍信至党总支。
2.各党总支收到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及时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并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按时收缴党费,新生党员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组织专人与新生党员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入党过程,包括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的时间,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入党介绍人及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等;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一些党内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认识等;本人今后的打算,包括如何加强党性修养,如何在专业学习、校园生活、社会工作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学生党员等。
4.党支部要尽快给新转入的预备党员确定培养联系人,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考察不够充分,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5.对经调查拟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新生,党总支要及时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指派专人进行复核确认。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向学生说明情况,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与发展党员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等一并保管,必要时向其原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党总支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指派专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了解掌握思想实际,及时进行帮助引导。经基层党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条件成熟后发展入党。
6.对于档案审核中发现的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逻辑混乱等问题,应及时与其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
三、工作要求
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核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新生党员档案核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于10月19日前完成,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351-2772035。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