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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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部门(单位)处级干部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组通字[2019]22号)和《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省委教育工委所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19]18号)要求,现就校内各部门(单位)处级干部和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及方式

报备范围:校内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科研机构,教学部门处级干部,以及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确定及调整。

报备方式:向校党委书面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执行。报备同意前,按原分工继续履职,并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

二、报备程序及时限

事前报备的,由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研究提出意见后,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履行书面报备程序。组织部收到报备材料后及时向党委报告,一般于10个工作日内电话答复。

因特殊情况急需调整分工的,可暂时代管相关工作,同时于5个工作日内履行书面报备程序。

因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等原因需临时(一般为三个月以上)调整分工的,可于调整后报备。事后报备的,一般应于10个工作日内履行程序。

三、报备材料

 1.备案报告,说明分工确定及调整情况、理由等;

 2.《处级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二级学院于9月9日前进行分工情况的首次报备,以后分工调整时及时报备。

四、严格纪律要求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处级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及调整报备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体现。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落实,严格按规定报备。对未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山西传媒学院处级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表》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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